現(xiàn)在基本用人單位都會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,這是員工最基本的保障,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,員工是可以進行舉報的。那么, 自愿放棄繳社保后果誰承擔呢?一起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詳細介紹吧!
其實沒有人愿意主動放棄社保,無外乎是三個原因:
一是企業(yè)不給上社保,員工為了保住飯碗也就默認了。這種情況是違法的;
二是企業(yè)不管上,員工工資低,也不愿意自己拿錢上;
三是自由職業(yè)者,吃了上頓沒下頓,生活壓力導致沒錢給自己上社保。
如果用人單位不為您購買社會保險,您可以向當?shù)貏趧颖U媳O(jiān)督部門投訴,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,持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登記證明或者單位印章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查,發(fā)給社會保險登記證。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(fā)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,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、民政部門、機構設置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通知,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、死亡以及戶口登記、遷移、注銷等情況。
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,勞動者可以向當?shù)貏趧颖U媳O(jiān)察機構進行投訴。其次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,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。勞動者可以依照《勞動法》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解除勞動合同,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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