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(xiàn)在的離婚率非常的高,在加上婚姻法對離婚財產的分割規(guī)定,有的人離婚之后可能名下就沒有住房可以居住了。這個時候就需要了解當?shù)仃P于離婚后買房的要求了,有的地方為了防止“假結婚”,會對離婚后買房有時間限制,比如北京市限購新政,如果離婚前原家庭擁有住房不符合限購標準的,離婚三年內雙方均不能再購房。
根據(jù)北京住房限購政策新規(guī),2021年8月5日期,如果離婚前原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(shù)不符合相應的限購規(guī)定的,離婚之后的3年內是不能再買房的。比如已婚京籍家庭離婚之前已有不止兩套住房的,離婚之后任何一方至少要等三年之后才有購房資格。因為政策規(guī)定,已婚京籍家庭限購兩套房。
根據(jù)北京市《關于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公告》:“夫妻離異的,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(shù)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(guī)定的,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,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?!?/p>
如果是單身京籍家庭(包括離異、喪偶)在北京無住房的,可購買1套住房。
如果離婚已滿一年以上,在北京沒有你名下的房子,也沒有未清或已結清的貸款記錄,滿足限購條件的可以申請首貸購房。
北京離婚一年內貸款買房的,商業(yè)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均算作第二套房。 即使購房者在辦理離婚時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轉讓給了對方,并且沒有貸款記錄,仍然會被視為第二套房產。
具體政策變動以官方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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